定冠词the与指示代词this,that同源,有"那(这)个"的意思,但较弱,可以和一个名词连用,来表示某个或某些特定的人或东西。具体用法有:
1. 特指双方都明白的人或物。
例句:Take the medicine.
把药吃了。
2.特指上文提到过的人或事。
例句:He bought a book yesterday. The book is on the desk.
昨天他买了一本书,书在桌子上。
3. 指世上独一物二的事物。
例句:the sun/the sky
太阳、天空
4. 单数名词连用表示一类事物或与形容词或分词连用,表示一类人。
例句:the rich/the poor
富人、穷人
5. 用在序数词和形容词最高级,及形容词only、very、same等前面。
例句:The Fan meeting should take place on the fifth of June.
粉丝见面会应于6月5号举行。
6. 与复数名词连用,指整个群体。
例句:They are the doctors of this hospital.
他们是这个医院的全部医生。
7. 表示所有,相当于物主代词,用在表示身体部位的名词前。
例句:He caught me by the hand.
他抓住了我的手。
8. 用在某些由普通名词构成的国家名称、机关团体、阶级、等专有名词前。
例句: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
the United States
美国
9. 用在表示乐器的名词之前。
例句:He plays the guitar.
他会弹吉他。
10用在姓氏的复数名词之前,表示一家人。
例句:The Graces decided that they would employ an architect to do the work.
Grace夫妇决定雇个建筑师来做这个工作。
11. 用于形容词或副词最高级前。
例句:Swimming is the best exercise for lose weight.
游泳是最好的减肥运动。
12. 用于两个形容词或副词的比较级前,表示其中一个随另一个发生数量或性质的变化。
例句:The longer the therapy goes on, the more successful it will be.
治疗的时间越长,疗效就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