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Wonderful Story of Henry Sugar and Six More 《亨利休格的神奇故事》BBC有声书
在扉页上,作者写了这样的一句话:This book is dedicated with affection and sympathy to all young people (including my own son three daughters)who are going through that long and difficult metamorphosis when they are no longer children and have not yet become adults. (我满怀喜爱和理解把这本书献给所有的年轻人, 包括我自己的儿子和三个女儿,献给那些正在经历着漫长而艰难的蜕变的人们,这时的他们已不再是小孩却又还没变成大人。)
所以说 Roald Dahl 厉害呢,写给小孩的书横扫全世界,写给成年人的作品也是蜚声文坛,不输世界级文豪,最后人家竟然还考虑到了半大不小这个群体。
这本书里包含了五个小故事和两篇自传小短文,它们分别是:
The Boy Who Talked with Animals (与动物交谈的男孩)
The Hitchhiker (搭车人)
The Mildenhall Treasure (密尔顿豪尔的宝藏)
The Swan (天鹅)
The Wonderful Story of Henry Sugar (亨利休格的神奇故事)
Lucky Break (幸运的机缘)
A Piece of Cake (小菜一碟)
我觉得光听名字就感觉不是一般的故事。读完之后更是觉得了不得了,这些故事编得两分深刻三分荒诞五四分神奇,还有一分留给读者想象。文字描述,细节刻画已是炉火纯青,而且对读者的智力也有不小的挑战,前五个故事主题各不相同,对于深挖人性也各出奇招。
The Boy Who Talked with Animals 的开始轻松旖旎,主人公去牙买加度假,在银色的沙滩上晒晒太阳,在暖洋洋的蓝色海水里游游泳。花很长很长的时间看两只小蜥蜴从认识,到招呼,到试探,接触,确定恋爱关系,都写得惟妙惟肖轻松幽默。然后一只大海龟搁浅在酒店的沙滩上,人人都想要了它的命,想要肉的想要壳的,商量价钱讨论分配方式。只有一个叫 David 的小男孩拼了命的要放海龟回大海。
这些故事有一点奇妙的地方,如果仅仅是复述故事梗概,会让人觉得它们黑暗惊悚,可是读的时候倒不觉得了,反而总有一层如雾般的麻木弥漫在他的作品里,读者读到的反而是很多作者没有写出来的。这大概就是作者专注于“不再是小孩却又还没变成大人”这个群体特征的关键所在。
The Hitchhiker 里人只有三个人物:开车的,搭车的,一个警察。情节也极简,就是超速被罚款。可是他硬是写出了一篇欧亨利风格的短篇,结尾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局,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关键是读完这篇,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小偷说的一句话“The secret of life', he said, 'is to become very very good at somethin' that's very very 'ard to do.”(他说:生活的秘密就在于”把一件最难的事情做到极致“。)对于故事,寓意深刻,而且好有道理啊,这不是现在各路大神的金句吗!
The Wonderful Story of Henry Sugar 是这本书的灵魂,也是最烧脑的一篇,因为它是故事套故事,一共套了三层,每一层都可以独立存在却又环环相扣。比如主人公Henry Sugar 是个有钱的花花公子,喜欢赌博但从没想着靠作弊赢钱。有一天他无意发现了一位医生写的报告,接下来就是这位医生在印度的故事,他在那里遇到了一个不用眼睛就可以看见东西的神人。然后又是这位印度神人的故事,因为他练瑜伽练到可以赤脚走过火堆,甚至可以看穿扑克牌!
到这里,估计大家都会和 Henry Sugar 一样电光火石!
大部头的文学作品固然是文学艺术的最高殿堂,它们像一座座馆藏丰富的博物馆,深入其中或可看尽历史百态,或可领略美物无数。短篇小说却更像一个个设计精巧的百宝箱,有时机关重重惊喜不断,有时又镶金嵌玉美不胜收。Roald Dahl 的这本短篇集子是折衷主义的大成,每一篇都独树一帜,主题又暗带关联彼此和谐,加上他特有的隐藏在角色人格中的幽默,而且故事发生的背景有热烈迷人的牙买加,有神秘奇特的印度,当然还有雾蒙蒙的伦敦,光这些异国风情就让我们非常非常享受。
之前介绍 Roald Dahl 时就只是知道他在寄宿学校的日子过得并不愉快,没想到在 Lucky Break 里面看他详细地讲述那里的生活时,我能想到的词就是恐怖。妈呀,英国以前的寄宿学校真不是人上的,那里尤其是小男生的噩梦,Roald Dahl 极为细致地完整地叙述了他被校长用手杖打屁股的过程,从姿势到工具,从节奏到力度,伴随着象声词,读得人心都打颤,太痛了!不过如果不怕痛,这一段倒是极好的学习写作的范例。
他写 Lucky Break主要是告诉大家他是如何走上作家这条路的,不仅如此,他还很详细地分析了作家到底是怎样一种职业,怎样才能成为一名作家。“Charles Dickens found it easy.” ( 查尔斯狄更斯觉得挺容易的。) 但是他马上就说,不能看狄更斯,狄更斯是天才,咱不能跟他比。咱们普通人是要养家糊口的,而一个人仅仅靠写作不但没办法养家糊口,很有可能自己也要饿死。所以,几乎所有的作家在成为作家之前都是干其它工作的。
然后他还一二三四五六七列出来七条要成为作家的必备条件,第一当然是具有想象力,这显而易见。第二条他说:“…you should be able to make a scene come alive in the reader’s mind. Not everybody has this ability. It is a gift, and you either have it or you don’t.” (…你得有本事把一个场景写得栩栩如生,让读者身临其境。这本事是一种天赋,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你有便有,没有就是没有。)
我喜欢他的诚恳和实在,完全没有鸡汤式的忽悠,读起来就像和一个亲切的大哥聊天,接地气又干货满满。